颍泉区消协2017年“3·15”期间消费警示
2017-03-01 08:39:38作者:周慧君来源:颍泉区市场监管局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颍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总结了一年的消费投诉,给消费者提出相关消费警示,在网络交易、汽车消费以及假期旅行等消费方面,要谨防消费陷阱。

一、网购交易消费谨慎防诈骗

据统计,引发网络消费纠纷的主要现象有:一是低价误导。在网站上,有许多产品以低于市场价一半或是更低的价格出现,这种超低价的商品有可能是二手货或是残次品,甚至有可能是冒牌货。二是虚假宣传。有些网站的产品信息夸大其词,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收到实物后发现与网上看到的样品相差甚远。三是霸王条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的形式,条款中没有退换货说明,虽然现在有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规定,但因商家与消费者往往相距甚远,消费索赔成本过大,导致消费者索赔困难。为避免更多网络购物纠纷发生,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注意支付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站商铺进行购物 ;注意店铺信誉,关注网站店铺口碑及评定,参考其它消费者点评;注意虚假宣传,不要被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表面宣传,理性选择商品,避免商品出现货不对版、质量瑕疵等现象。

二、假期旅游出行谨防消费陷阱

随着假期旅游大幕的拉开,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更加科学的进行旅游消费,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出行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谨慎挑选旅行社。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一家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二是明白签好旅游合同。消费者最好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档次及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三是把好景点购物关。切忌冲动购物,要相信自己的判断、管住自己的钱袋,即使购买也要选择正规商场,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加盖公章,收到发票也要仔细核实清楚。

三、汽车销售藏猫腻选购仔细防扯皮

近几年,汽车类消费纠纷呈上升态势,成为消费者申诉的热点和解决的难点,对次充好搞促销、偷梁换柱高配置、变相加价宰顾客、公里数为零藏猫腻、检查不细常扯皮等都是发生在汽车消费纠纷的常见现象。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在此提醒消费者,选购新车时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对于汽车促销广告,一定要看清内容,不要被送装饰等夸大的促销手段所迷惑,防止被以次充好、质劣价低的商品所诱惑。二是购车前要仔细阅读所需车型资料,提车时,要认真对照车辆的说明文件,检查汽车相关配置是否合乎资料的型号和标准;三是避免多花冤枉钱,建议消费者自行办理税费及上牌、保险等一系列事项,即使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代办,也应选择正规经销商或代理机构。同时消费者还应注意,新车公里数不可能为零,如果发现行程表为零,一定小心为翻新车。新车是车刚生产出来,但不是公里数为零。新车出厂到装卸运输都是需要下地开着走。所以里程表有10公里以下记录或十几公里记录是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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