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兴则百业兴,水兴则万物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和阜阳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时代治水管水思路,行流镇积极落实河长制,处理好三大关系,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环境目标。
落实“河长制”,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行流镇境内有沙颍河、黑茨河、柳河等32条河流、大中沟,渔业资源丰富,沿岸工厂众多,站在保护环境还是发展经济的“十字路口”,加大对境内河流、大中沟管理保护力度,将全镇河道全部纳入各级河长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巡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挖、乱倒、乱建等行为,同时积极开展资源整合,合理规划沿岸产业,使当地生态环境好起来的同时,老百姓的口袋也鼓了起来。
落实“河长制”,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治水不止治“水”,找准靶点,才能精准施策,治水的问题在水里,解决的关键在岸上,行流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片长担任副组长的河长制领导小组,根据镇域内河道分布情况,研究制定巡河工作方案;各村由村书记担任村级河长,对村“两委”逐庄划分巡河任务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建立巡河工作日志。镇村两级协同治理,将沟河两岸、地表地下、农林副渔、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全面统筹,坚持水岸齐抓、治管并举,强化河流源头治理,以河流治理“小杠杆”,撬动生态环境保护“大效应”。
落实“河长制”,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行流镇坚持宣传引导在先,扎实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爱河护河行动,持续抓好河岸植绿护绿活动,随着河长制的逐步深入人心,也改变了村民的思想观念,行流镇从最初的设立制度管河治河,到村民们自觉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实践环保行动,在全镇汇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内生动力,形成了“人人爱护河流,共建美好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河长制逐步转变为“河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