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2月27日,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动车经营户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切实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人员重点围绕电动车是否取得“3C”认证、标识标注是否齐全、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等重点项目检查的同时,向辖区经营户发放并张贴《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书》120余份。宣传中,检查人员告知经营户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及质量安全员,确保从正规经销商、厂家购进电动车,验明产品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其它标识,不得擅自改装原厂配件、不得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切实维护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